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综述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人大监督在脱贫攻坚中的促进作用,今年8月15日至17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五个执法检查组,分别由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就《吉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将我省8个国贫县和7个省贫县分成5个片区,实现了全省各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市全覆盖,贫困县全覆盖。检查主题鲜明,紧扣中央和省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深入了解情况,坚持依法监督、民主监督,取得了预期效果。
高度重视 为检查提供扎实保证
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脱贫攻坚工作,积极推进立法和执法监督各项工作。2016年5月审议通过了《吉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为推进全省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在履职的第一年,就把检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作为全年监督工作和执法检查的重中之重予以推进。
检查由常委会主要领导分别带队,邀请各方面专家广泛参与,还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以及当地市县乡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实现五级人大代表共同履职。
检查坚持实事求是,直接深入到村屯,实地查看村屯环境和扶贫项目,随机入户走访了解实情;直接在村里召开座谈会,听取县乡村三级关于扶贫工作情况的汇报;直接与驻村工作队、村干部、村民代表、企业代表进行交流。
检查组成员、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赵亚忠告诉记者:“通过这次检查,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宗旨。我们既看到了脱贫攻坚所取得的成效,也发现了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将对各地各部门做好下一步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我省脱贫攻坚任务,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坚持问题导向 执法检查有的放矢
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各市县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条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脱贫人数大幅增加,贫困发生率持续下降,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民生保障不断加强、贫困户收入持续增加、扶贫产业加快发展。
在充分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深入基层细致查摆和认真梳理,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
脱贫基础仍不够坚实,产业脱贫任重道远。一些贫困村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短周期产业多,长效产业少,巩固脱贫成果难度大。贫困户总收入当中,财产性收入和政策性收入占比较高,经营性收入较低,脱贫产业结构相对单一,带动效果欠佳。
省人大代表席岫峰对这次检查感受很深:“这次执法检查层次高、规模大,最重要的是工作力度大。我们直接深入到基层一线,进村入户,实地走访贫困户,核实贫困户的情况,真正了解了情况,发现了问题。通过参加这次检查,对于我今后有针对性地搞好调研、提出更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提供了实践依据。”
找准症结 以有效监督助推脱贫攻坚
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认真总结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对应的工作建议,形成了全面、细致、可行的检查报告。作为执法检查的接续动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检查报告,还专门举行联组会议,就全省开展精准脱贫攻坚战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通过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既总结了成绩,也查摆了问题,既增强了信心,也传导了压力,还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监督意见和建议。更重要的是,这样的法律监督,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地的高度重视,纷纷表示,要更加严格对照《条例》的要求,落实责任,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
培育内生动力,构建长效机制。要充分激发农民自身的主体意识,采取以奖代补、土地入股等方式,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实施,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抓好村后备干部梯队培养,大力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进一步加强返乡创业指导,为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序衔接奠定基础。
进一步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健全动态精准识别机制,严格按照“八不入”原则,继续开展再识别活动。
健全完善“三保障”政策,做好政策兜底。教育扶贫方面,强化财政投入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补助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保障,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和校园校舍改造,惠及更多贫困家庭学生。健康扶贫方面,严格落实“五提高、一增加、一降低、三减免”政策,进一步构建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兜底和“一事一议”等五道防线。危房改造方面,加大危房排查力度,用好用足各项政策措施,确保贫困群众住房安全。
人大依法开展监督,发现问题是关键,整改落实是目的。对此,全程参与执法检查的省扶贫办副巡视员杨春霆深有感触:“这次检查,是对全省扶贫工作的定向把关,是对扶贫办工作的监督和帮助。检查中发现问题和提出的建议都非常精准,必然会有力推动我省扶贫开发更加法制化,更加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