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学 长春交警严查黑校车、违规校车

04.03.2015  10:21

城市晚报讯   昨日是长春市中小学开学的第二天,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和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绿园区大队的民警,到迎宾路小学和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银河校区抽查校车安全,并在学校周边查处黑校车,同时召集校车司机开了一场座谈会,告诫大家一定不要违规。并现场模拟了驾驶员吸烟分散注意力的实验,让校车司机引以为戒。

去年,在迎宾路小学的门口,交警发现了有面包车非法营运,一个车内像挤豆包一样装了多名小学生,为防止这样的事情继续发生,昨日7时20分,执勤交警来到该小学门口检查。

迎宾路小学后勤部主任姜廷波说,学校此前合并了一所村小,这部分学生家住得比较远,需要坐班车,但都是让其乘坐学校的正规校车。平时上学和放学时,老师都会到校门口检查,就是防止有黑校车拉乘孩子。

为了让校车司机遵纪守法,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绿园区大队副大队长刘跃春和车宣科科长王浩与校车司机开了一个座谈会。同时邀请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银河校区的校车司机,模拟了在开车过程中吸烟是如何分散注意力的实验,告诫驾驶员在开车时一定不要违章。交警提醒驾驶员,一旦驾驶员在开车过程中打电话和吸烟,将扣2分,罚款200元。

黑校车一旦被查出,将受到严肃处理。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包括: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另外,交警也提醒驾驶员要按照规定避让校车,一旦发现不避让校车将扣6分。

(记者  王秋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