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开始集中整治交通秩序 电动自行车载物罚20元
02.03.2017 19:06
本文来源: 新浪吉林
为预防和减少涉及行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对行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按照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要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3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行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当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动千余名警力,并组织协勤人员和志愿者走上街头,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13时30分,记者来到工农大路与红旗街交会处,此时交警部门已在路口设立了多块交通提示展板,执勤民警正向过往路人发放宣传单。在路口的北侧,执勤民警已经查扣了多台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动自行车,其中不乏一些外卖送餐车。
交警查扣违规电动自行车。“这辆电动自行车在红灯时越过停止线停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是不准载物的,该车后面有一个送餐的箱子,明显违反了规定。”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大队三中队教导员苏杭说,交警部门将依法暂扣该电动自行车,并对驾驶员处以2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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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2017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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