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小区开始自治管理到底该不该收车位费?

10.01.2015  09:45

 

多年来,长春市汪清街上的永春B区是一个老小区,没有物业。去年,小区也成立了业委会,并对业主收取每年360元的停车费。居民冯先生却认为,没必要划车位收费,而且业委会有必要公开这笔费用的用处。

居民:有人反对 有人赞成

昨日上午,新文化记者来到该小区,一些车位并无车辆,但仍用水泥墩、水桶等占车位。

冯先生说,小区以前没人管理,现在划了车位,要收钱。他觉得费用高,还不知道用在哪。另外,外来车辆在小区每小时收5元钱的规定也不合理。

居民张先生说,限高杆、升降杆可能影响急救车辆。

一位车主说:“过去不交费,大伙自己占车位,不仅弄坏了新铺的路,有时候有人乱停车,别的车进不来出不去,影响也不小。”采访中,大多数居民支持划停车位、收取费用。

业委会:大多数居民同意

据小区业委会介绍,多年来,小区一直没有物业管理,外来车辆随意停放在小区,造成业主车辆无处停放等问题。

去年,有关部门投资给小区铺设了道路、方砖等,让小区的面貌焕然一新。此外,小区还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对小区进行自治管理。业委会征得大多数居民同意后,对小区划了停车位,并收取停车费。收费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小区。

业委会的马先生说:“有150多人报名要停车位,而车位只有118个。”据悉,停车费包括蓝牙卡60元、一年管理费360元。

业委会表示,停车费主要用于设备的维修保养及管理人员的工资等。业委会的郑先生称,限高杆、升降杆有人24小时管理,不会影响急救车辆。

马先生表示,外来车辆收费主要限制外来车辆随意进入小区,长时间占用车位。不过,他们至今并未向任何外来车辆收费。如果收费,一定要有正规票据,绝不会乱收费。

社区:支持小区自治管理

南关区新春街道松竹梅社区段书记称,去年小区成立了自治业主委员会,选出了11名业委会成员。车位费刚刚实施,大多数业主同意。社区支持小区进行自治管理。

新文化记者 李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