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开始筹建医疗保险基金监督专家库

08.05.2017  12:31

  2017年4月,吉林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监委会)决定建立医疗保险基金监督专家库,要求各地推荐65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并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具有较丰富实践工作经验、得到同行广泛认同的医师和药师,各市州级可推荐10名(长白山管委会推荐5名),各县(市、区)可推荐3人。目前,各地正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人选。推荐结束后,省监委会将根据各地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入库人员,并颁发聘书。建立医疗保险基金专家库是我省完善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制度,促进医疗保险基金合理、有效使用的重要举措,同时也为开展医疗保险基金行政执法行动提供了坚实可靠的专家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