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假证越级开半挂车 双项违法被罚还拘留

04.02.2015  11:57

城市晚报通化讯     男子刘某为了多挣些钱,可他又不具备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资格,于是他采取“偷梁换柱”的方法,将自己的照片贴在他人的驾驶证上企图蒙混过关,没想到被高速交警发现并处罚。

2月2日20时45分左右,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通化大队下排公安检查站民警在检查一辆号牌为“吉E3****”重型半挂牵引车时,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时,驾驶员刘某只出示了行驶证和驾驶证的主页。民警要求其把驾驶证副页也出示时,刘某谎称副页弄丢了,细心的民警将其带入检查站做进一步核实。

经过公安交管信息平台的查询比对发现,刘某所出示的驾驶证上的照片与信息平台所显示的照片明显不是同一个人。刘某不得不承认了自己所出示的驾驶证是其他人的驾驶证,只是把原来驾驶证的照片换上了自己的照片,以为只要驾驶证正本是真的,就可以蒙混过关。

民警又询问其有没有驾驶证时,刘某才把自己的驾驶证拿了出来,民警经过平台查询确认刘某第二次所出示的驾驶证确实是其本人驾驶证,但是准驾车型是B2,不具备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资格。在诸多的证据面前,刘某交代了自己的违法事实:由于现在雇佣大车司机费用很高,刘某为了多挣些钱,于是就自己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但是害怕被警察查到,所以就采用了“偷梁换柱”的方法,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

民警对刘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指出其这种侥幸心理带给他的一系列不良好后果:一是其两项违法行为要被罚款、记分、行政拘留;二是因其两项违法行为共记24分驾驶证将被降型,这一降型后,他若想再增型到开重型半挂车的资格至少要四年。

民警依法对刘某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3日;对刘某驾驶机动车车型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

(郝利坤  记者  王耀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