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开展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专项排查的通知

04.03.2019  17:44

 

吉建办〔2019〕9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专项排查的通知》(建办质电〔2019〕7号)转发给你们。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      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专项排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主体质量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部署,有力推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解决老百姓关心的住宅品质问题,切实提升建筑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      加强检查,严格执法

各地各部门要协同工作,建立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台账,逐一进行排查。对发现存在工程质量和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计入诚信档案。

三、      加大宣传,认真总结

各地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做好施工现场标准化示范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有效治理质量常见问题。对存在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要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公开处罚结果,推进社会监督。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3月15日前将本地区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专项排查总结及汇总表报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联 系 人:郭  剑  曲景琦  夏万宏

联系电话:0431-82752387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