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美丽中国需尽快补齐生态短板
2014年,国家林业局将“基于大数据的美丽国家指数研究”列为林业重大问题调研任务,由国家林业局信息办承担,清华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共同参与。课题组重点对美丽国家指数构建方法、指标体系和指数分析运用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基于大数据分析了185个国家的美丽国家指数,作出各类指标的差距与优势分析,并据此提出有针对性的美丽国家建设对策措施。
美丽国家指数构建选取了分层的规范化加权平均方法,由美丽生态指数、美丽经济指数、美丽政治指数、美丽文化指数和美丽社会指数组成,共39项指标。排名前10名中有6个国家来自欧洲、2个来自北美洲,其余2个国家分别来自亚洲和大洋洲。前20位的国家中,发达国家占多数。研究结果显示,美丽国家指数与国家的发达程度高度相关。
课题组将美丽国家指数体系稍作调整修改,用于我国省级行政区划进行计算。结果显示,东部沿海地区的美丽国家指数普遍优于西部内陆省份。从美丽生态指数排名上看,西南、东北和长江以南地区排名靠前,华北和西北比较靠后。
研究发现,我国的美丽国家指数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改革开放初期、世纪之交和目前4个历史时期呈现出先下降后上升的态势。这种趋势充分反映了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间,林业部门在建设美丽国家方面作出的艰苦努力,以及生态建设上取得的巨大成就。
为进一步推进美丽国家建设、提升美丽国家指数,课题组提出德治、法治、金治、科治、共治等五大战略对策。
一是实行德治战略,打造生态思维。要做好顶层设计,确定“生态兴国”方针,优化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优化生态保护和建设的监督管理体制,组建统一的生态保护建设管理部门,对山水林田湖进行一体化保护和建设;健全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配套机制,包括协调(联动)机制、监督机制、考评机制;完善生态保护建设的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
二是实行法治战略,推进美丽国家治理法治化。推进生态文明立法建设,制定《生态安全法》,完善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配套性立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服务型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司法建设,建立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援助制度,增加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规定。
三是实行金治战略,优化财政货币政策。实施政府绿色购买制度,提高政府绿色产品采购比例;实施政府绿色投资政策,增加绿色产业项目投资比重;实施绿色产业补贴政策,促进社会资本向绿色产业投资。加大向生态建设的财政转移力度。
四是实行科治战略,坚持科教兴国。通过正确的政策和科学的管理、加强科技立法等方式促使科技的绿色化转型。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大力发展多层次、多元化的绿色教育,实现绿色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有效配置,开发、培养和塑造出一大批绿色科学技术人才、绿色技术工人、绿色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队伍。
五是实行共治战略,共同应对全球问题。通过国际生态环境合作实现全球生态环境治理。坚持共同但有区别原则,积极履行国际责任。坚持和平发展与合作共赢原则,探讨国际合作的新型方式。(记者 尚文博 通讯员 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