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做好城市管理执法车辆保障工作的通知
10.11.2016 21:31
本文来源: 建设厅
吉建稽〔2016〕46号
各市(州)、县(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管理执法车辆保障工作的通知》(建督〔2016〕23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联 系 人:李洪宝
联系电话:0431-82752551(传真)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1月10日
本文来源: 建设厅
10.11.2016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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