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建安〔2015〕34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局、房产局:
2015年8月12日晚上天津滨海新区发生爆炸,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血的教训再一次警示我们安全生产工作刻不容缓,必须常抓不懈,必须警钟长鸣,必须举一反三,必须引以为戒。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讲话要求,为确保我省建设行业安全稳定,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整治力度
今年,全国部分省份发生多起房屋市政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从我省“危大工程”专项整治检查情况看,方案编制不合理、专家论证没有形成闭合,不按方案执行等情况还存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吉建安〔2015〕16号)要求对施工现场在前期自查自纠基础上进行一次再排查、再整改,严格按《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4号)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企业限期逐一整改到位;对施工现场未编制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按方案及操作规程施工等重大隐患,一律要求其停工整改。对于隐患治理及整改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责任企业,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轨道交通和地下管廊安全管理
各地区地下管廊建设已陆续开工建设,由于地下管廊建设在我省是新生事物,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和难度,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吉建安〔2015〕29号),加强建设前、建设中和建设后的全过程监管,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监测、旁站和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地下管廊建设顺利进行。长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要进一步加强对轨道交通建设的安全管理。
三、切实加强燃气的治理
近一时期以来,兄弟省份发生多起燃气、煤气事故,给人民群从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用气安全是民生大事,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各地燃气主管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要深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排查隐患,防微杜渐,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加强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等环节、部位安全监管,依据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2015年推进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实施方〉的通知》(吉安委办[2015]63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从现8月15日起,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燃气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切实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名胜公园和大型娱乐设施等的安全管理
目前正值汛期,要特别加强对城市供水设施、排涝设施、供气设施、桥梁隧道等防汛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把防范供水污染、污水堵塞、燃气爆炸、城市桥梁和隧道垮塌等作为监控重点,防止暴雨和大风天气引发的灾害,确保城市公用设施安全运营。要特别加强对城市公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各类游乐设施、索道、缆车等易发生事故的设备设施以及游人集中、情况复杂地段的隐患排查,把防范游乐设施事故、人员拥挤踩踏、景区和园区火灾作为安全防范重点,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五、切实做好城镇危旧房屋安全管理
要特别加强对各类危旧房屋和公共建筑的隐患排查,把防范危旧房屋倒塌等危害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作为安全防范重点,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省厅将派出暗访组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请各地每月28日前将隐患排查情况和总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孙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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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