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公示
为加强勘察设计资质动态监管,完善准入清出机制,加大 批后监管力度,根据住建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关于开展勘察设计行业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通知》(吉建设〔2015〕7号)等法规规定,我厅对全省勘察设计单位执行政策法规规定、注册人员数量达标等情况进行了动态核查,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到2016年9月30日。
一、公示内容
(一)吉林省吉利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7家勘察设计单位资质逾期(见附件1)。
(二)吉林省华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43家勘察设计单位注册人员不达标(见附件2)。
(三)吉林省华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43家勘察设计单位未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见附件3)。
二、处理意见
以上公示单位应于公示期满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完成整改工作;对逾期仍不能整改到位的,将依法做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对资质逾期仍不办理延续或未审批通过的勘察设计单位,将予以注销资质。
(二)对注册师数量仍不达标的勘察设计单位,分别做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降低信用评价等级、降低资质等级、撤回资质的处理。
(三)对仍不办理企业信息备案的勘察设计单位,做出全省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降低信用评价等级、重新核定资质等级的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 1.资质逾期未办理延续的企业名单
2. 注册人员不达标的企业名单
3. 未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的企业名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8月5日
抄送: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8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