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推进建筑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09.03.2022  17:05
吉建办〔2022〕9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吉林省推进建筑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4日               

 

 

吉林省推进建筑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的意见》(吉政发〔2022〕1号)决策部署,引导我省建筑领域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之路,提升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加快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要指示精神,以产业链延链、扩链、强链、补链为主攻方向,引导我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检测等建筑领域的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着力培育一批注重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具有吉林特色的建筑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向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筑领域“单项冠军”企业发展,为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培育方向。突出“”,引导中小建筑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建筑产业链提供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培育一批协作配套能力强、专业化水平高的“配套专家”。如:在数字设计应用、标准化部品部件库建设、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集成应用,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使用、维护一体化管理,建筑劳务等方面。突出“”,引导中小企业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建筑产品和配套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如:智能生产、智能施工、工程总承包、数字化全过程工程咨询、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等方面。突出“”,引导中小企业发挥人才优势,采用独特工程组织方式、建造方式、工法,形成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检测等方面产品和服务。如:绿色建材、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和消能减震、预应力技术集成应用,推广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技术等方面。突出“”,引导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重点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如:勘测、检测过程数字化,建立智慧工地标准体系、钢结构住宅通用技术体系等方面。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分级培育。立足建筑领域中小企业规模、特征、成长性等方面,确定不同的标准条件,以总体部署、分级培育、整体推进、动态管理的方式,积极培育优质“种子企业”、市(州)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立四级企业培育库,形成层层递进、分级培育的格局。对首次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支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对增长较快、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奖励。   (二)突出创新提升。支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50万元、50万元的奖励。支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并实施转化,按实际发生的技术合同交易额,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支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按相关规定给予资金补助。   (三)争取政策支持。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等创新提升方面;加大信贷支持、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提供担保支持、强化上市培育、加强债权股权融资支持等金融服务方面;加快孵化载体建设、开展各类“双创”活动、创新“双创”平台发展模式等创业孵化方面,为建筑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争取各层次资金、税收、金融服务、人才培养的政策奖励和支持扶持政策。   (四)加强人才培养。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开展各类人才评选活动,培养一批技能拔尖或掌握传统技术绝活的土专家、吉林工匠。支持大专院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与建筑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建设学生实训基地、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支持建筑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设省级首席技师工作室,按规定对首席技师工作室给予20万元的补助。加大职称评审支持,开辟建筑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绿色通道,支持企业培养人才。   (五)助力市场开拓。帮助建筑领域“专精特”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通过召开座谈、交流、推介、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产需对接活动,推动“专精特”中小企业主动对接大企业、大项目,积极融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在生产、分配、流通等环节更好地参与国内大循环,实现上下游有效衔接。实时收集“专精特”中小企业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市场开拓和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支持“专精特”中小企业发展。    三、工作计划   (一)近期目标(挖掘阶段)。力争到2022年底前,按各市(州)确定的认定标准,培育一批市(州)级建筑领域“专精特”中小企业,建立市(州)级建筑领域“专精特”中小企业库。   (二)中期目标(培育阶段)。力争到2024年底前,按照省级认定标准,认定一批省级建筑领域“专精特”中小企业,确定省级优质“种子企业”,并对企业开展培育工作,紧盯建筑业改革发展方向,逐步发展壮大。   (三)远期目标(推荐阶段)。力争到2025年底前,在省级建筑领域“专精特”中小企业中择优选拔,推荐参评国家级“专精特”小巨人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省厅成立建筑领域“专精特”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实施“专精特”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强化整体部署和协同推进。各地住建部门要在同级政府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本地建筑领域“专精特”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作。   (二)组建服务专班。省厅组建省级服务专班,负责建筑领域优质“种子企业”的挖掘与培育、省级“精特”中小企业的认定与推荐等工作,强化服务和政策支持。各地住建部门,参照组建相应服务班,具体负责本地建筑领域“精特”中小企业的挖掘与培育工作。   (三)建立工作机制。建立服务秘书对接制度,按照企业属地化原则,各地住建部门应选派干部作为建筑领域“精特”中小企业服务秘书,为企业提供全过程跟踪、全流程服务,及时掌握情况,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无法解决的逐级反映上报。建立问题解决工作制度,市、县层面能够解决的,由本地服务班或领导小组直接协调解决;属地无法解决的,上报省级服务班协调解决;省级服务班无法解决的,报省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建立定期调度工作制度,各市(州)服务班应指定一名信息报送员,每季度末、半年末、年终最后一周向省级服务班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作成果、务实举措、创新性工作方法、突破性政策举措等。省级服务班定期向省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报送相关信息。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门户网站等各类媒体以及新媒体,大力宣传实施“精特”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的政策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引导更多的中小企业走“”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