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住建部对全省2016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报
吉建科〔2017〕13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了解各地2016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工作进展,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7年4月22至24日对吉林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共抽查了2个地级市、1个县级市、9个建筑工程项目、8个绿色建筑项目和4个装配式建筑项目或工厂,签署整改意见书1份,提出存在问题10条,整改意见12条。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吉林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大气污染防治、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等重点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建筑节能工作情况。
1.新建建筑节能方面。吉林省地级及以上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设计与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均达到100%,县级城市达到99%以上,并积极组织研究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试点项目建设。2016年度吉林省新增城镇节能民用建筑面积1352万平方米,累计建成城镇节能民用建筑面积4.7亿平方米,占全部既有民用建筑总量的71.5%。
2.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方面。根据《吉林省暖房子工程技术导则》,持续指导和推进暖房子工程的实施,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515万平方米,并通过能效测评和综合验收。其中长春市完成节能改造面积261万平方米,四平市和公主岭市已按照要求全部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3.公共建筑节能方面。省级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完成验收,监测建筑用电点位3230个、水点位8个、供热点位19个,150栋建筑稳定上传数据。继续推进省级节约型校园节能监管体系示范和验收工作,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同时做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程示范储备工作。长春市积极开展2015年度吉林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累计建筑基本信息1473栋,建筑面积1528万平方米。公主岭市2个公共建筑项目纳入省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对用电计量等方面进行实时监测。
4.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十三五”期间继续实施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其中2016年度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110万平方米。组织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省级专项验收工作,鼓励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研发,促进技术集成、应用示范和产业发展。
(二)绿色建筑工作情况。
一是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吉林省无论在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方面还是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国家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基础上,扩大了强制执行绿色建筑要求的项目类型和范围,建立了针对强制绿色建筑项目的图审制度,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不断提高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标识项目数量明显增加。2016年度城镇新增绿色建筑面积700万平方米,其中获得标识的绿色建筑面积146万平方米,完成2016年度绿色建筑推进目标。目前,累计完成绿色建筑面积2035万平方米,其中获得标识项目100项,建筑面积1161万平方米。长春市以保障性住房建设为切入点,率先落实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同时引导企业积极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推动绿色建筑发展,而且强制绿色建筑的图审制度在长春市执行较好。二是积极完善绿色建筑政策标准体系。结合工作实际,研究编制并发布《吉林省民用绿色建筑一星级设计标准》,为全面普及一星级绿色建筑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加大财政资金奖补政策支持。省政府设立建筑节能专项奖补资金,每年安排2000万奖补资金补助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同时将绿色建筑设计作为设计评优活动的准入门槛,提升绿色建筑数量和质量。
(三)装配式建筑工作情况。
一是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全面,重点突出。吉林省发展装配式建筑包括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木结构建筑及以综合管廊为代表的基础设施等,类型全面,其中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是国家试点省。长春市2016年度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17.5万平方米。二是不断完善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配套政策与地方标准。吉林省已印发《关于做好木结构建筑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木结构建筑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正在研究编制《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技术标准方面,制订发布了《装配式混凝土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程》、《低层木结构建筑设计规程(试行)》、《多层木结构建筑设计规程(试行)》、《吉林省保障性住房标准化建筑设计指南》等地方标准。三是加快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已有吉林佳泓、亚泰集团等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建成投产,长春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即将投入建设。在循环资源利用方面取得明显成就,吉林省天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吉林省圣翔建材集团等企业积极研发综合技术水平较高的单仓和多仓市政管廊以及海绵城市预制部品构件,为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产业基础。四是积极开展木结构建筑产业化发展试点工作。将木结构建筑作为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重要抓手,在全省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绿色建材工作情况。
一是积极组建绿色建材相关机构。成立吉林省绿色建材推广和应用协调组,明确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各级职责和分工。组建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确定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和吉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等2个绿色建材评价机构。二是出台绿色建材相关政策标准。制定下发《吉林省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吉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明确推进绿色建材发展的目标和工作措施。印发了《吉林省绿色门窗评价技术导则》、《吉林省绿色预拌混凝土、砂浆评价技术导则》和《吉林省绿色墙材评价技术导则》,构建强制性和自愿性相结合的绿色建材评价标准体系,积极开展绿色建材宣贯培训,提升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认知度。
二、经验做法
从总体上看,吉林省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发展方面取得的经验和做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一是高度重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由省长任组长的“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以主管副省长为组长的供热改革领导小组,建立了省直机关节约能源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暖房子”工程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商讨重点建筑节能问题。二是在省政府文件中明确提出由各级住建部门牵头、多部门参与的装配式建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横向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以专项规划为引领,有序推进重点工作。吉林省制定了《吉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专项规划》,明确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各项重点专项工作的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长春市修订完善了《长春市新型墙材管理规定》,为推进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提供了依据,目前正在组织编制《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等。
(三)政策标准体系日趋完善。一是省政府将建筑节能目标纳入部门和地方政府考核体系,下发了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暖房子工程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政策保障体系。二是颁布实施《吉林省暖房子工程技术导则》、《吉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装配式住宅设计导则》和《成品住宅室内装修标准》等多部地方标准,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提供有力支撑。
(四)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一是省财政安排省级补助资金100多亿元和政府转贷资金68亿元支持暖房子工程建设。二是省政府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6000万元,用于补助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绿色建筑星级标识及装配式建筑项目,补助额度各2000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我省建筑节能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建筑节能方面。
一是施工管理不到位。部分施工单位没有完全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监管不力,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其中个别项目存在建筑节能材料未进场复验就先行施工的现象。二是文件资料不完备。部分项目无技术交底文件,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记录内容不全面,隐蔽工程验收无影像资料记录,个别项目的现场未放置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牌等。三是缺乏对建筑节能相关标准的认知和执行。部分项目现场无法提供外墙外保温系统耐候性检测报告,检验批次数量不足,检测报告存在漏项缺项等问题。其中公主岭市第四中学教学楼,在施工过程中外窗节能工程未按设计图纸施工,且无设计变更,违反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第3.3.1条强制性条文规定。
(二)绿色建筑方面。
一是部分项目落实强制绿色建筑图审制度在不到位,在施工图审查时绿色建筑专篇在某种程度上流于形式,存在多个选定条文实际并未达标和落实的情况,审图机构人员和设计人员对绿色建筑标准的理解不透、重视不够。二是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申报材料存在瑕疵,申报单位和咨询单位准备材料不够严谨,评审机构审查材料不够严格。
(三)装配式建筑方面。
一是在市级层面上还未建立统一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推进力度不够。发展装配式建筑仅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远远不够的,新的发展方式、市场运行机制和项目实施模式建立等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各部门通力配合协调,形成政策和管理合力。二是在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的具体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实施细则等方面有所滞后,各市在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目标、要求、重点工作和市场前景等方面缺乏明确的指引,企业自身发展规划方向不清晰。三是对先行先试的骨干企业扶持力度不够,缺乏明确的项目支持和市场环境。
(四)绿色建材方面。
一是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处于起步阶段,具体工作实践尚未开展,推动力度还有待加强。二是绿色建材应用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尚未实现统筹推进。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各级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国家、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发展工作要求,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加强监管,推动全省相关工作全面深入发展。
(一)完善政策标准体系。各级政府应尽快制定和发布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和实施细则等指导性政策文件,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持续完善各项配套政策。不断完善绿色建材相关管理机制和技术标准体系,建立绿色建材与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协调推进机制。加快住宅产业园和产业基地的建设,以产业园和产业基地为基础,开展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研究,尽快打造相关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提升设计、生产、施工等企业的产业能力。加快落实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项目,以试点示范项目为抓手促进装配式建筑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大监管力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实施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建筑节能工作水平。完善制度建设,加大对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监管力度,加强相关从业单位的执业能力建设,提高执业水平,逐步建立涵盖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运营管理全过程的绿色建筑监管制度。
(三)健全管理机制。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资料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图审机构加强对施工图审查及备案管理,监理单位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检验检测机构加强对自身检测能力的建设,提高检测质量。
(四)加强教育培训。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建筑节能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能力培养,针对节能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设计、图审、监理、检测等相关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特别是地级以下城市,要加强图审质量监管和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图审机构人员和设计人员的能力和责任心。
(五)整改要求。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家检查组已当场向各方责任主体单位逐项进行了反馈,下发了整改意见书并要求及时整改。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要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到位。各受检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督促从业单位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于6月30日前报送省厅建筑节能科技处。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