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吉建管〔2015〕6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提高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实行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全省建筑支柱产业发展,依据建筑业企业新资质标准要求,省厅决定开展全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建筑业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材料员、资料员、测量员、试验员、标准员等。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内容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相关要求,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采用全国统一的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教材,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建筑规范标准、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务实、当前重点工作等内容。
(二)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委托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采取集中培训或网络培训、全省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对已经获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施继续教育。
(三)培训机构
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系统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实行考培分开制度的通知要求,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考核确定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工作。
三、部门职责分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建筑业企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的统筹管理。具体负责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铁路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工程类企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公路工程类企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省水利厅负责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企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省通信管理局负责通信工程类企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组织管理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相关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所负责的人员培训工作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培训范围、统一培训标准、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考试试题、统一颁发证书”。具体培训工作由厅人事处、厅建筑管理处、厅安全处、省质监站、省造价站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培训方案、考试命题、考试和发证工作。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培训方案、教师选聘、培训组织、教学管理、考试考务等工作;配合做好考试、阅卷、打印证书工作,具体工作可委托培训机构负责。各地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确定的培训、考试收费标准。
五、报名条件、方式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自愿报名参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测量员、试验员、标准员的培训考试:
(1)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满1年;
(2)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满2年。
(3)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满4年。
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自愿报名参加劳务员、材料员、资料员的培训考试:
(1)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满1年;
(2)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满2年;
(3)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满4年。
(二)报名方式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填写《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登记表》、《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情况汇总表》。
(三)考试时间
2015年组织4次全省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初步定为3月、6月、9月、12月的双休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事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关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事关全省建筑支柱产业发展全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培训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制定教学计划、培训方案,切实抓好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保证培训学时要求,确保教学质量。
(三)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各地要切实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监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等规定配备,并持证上岗。凡没有参加岗位培训,没有取得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四)切实加强考务管理工作。严格考场纪律,考试每人单桌,带身份证、准考证入场,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替考者取消考试资格。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培训机构接此通知后,要积极做好培训的组织安排工作,并将培训计划、培训方案、时间安排及培训工作联络表等于2015年2月16日前报省厅建筑管理处,经相关处室审核同意后实施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联系人:夏万宏(省住建厅建管处) 董娜娜(省住建厅人事处)
附件:1.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登记表
2.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情况汇总表
3.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联络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2月4日
抄送: 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2月5日印发
附件1
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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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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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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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 专 业 |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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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年限 |
|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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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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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
(正面粘贴处) (反面粘贴处) | ||||||||
主要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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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意见 |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注:学历、职称复印件附后
附件2
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考试情况汇总表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序号 | 姓 名 | 性 别 | 身 份 证 号 | 工 作 单 位 | 报考岗位 | 毕 业 院 校 | 学历 | 专业 | 毕业时间 | 职称 | 从事施现场管理年限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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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联络表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主管主任(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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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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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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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将此表于2015年2月16前,报省厅建管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2.联系人:夏万宏 电话:0431—82752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