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建办〔2015〕19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全面提高建筑业信息化管理水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启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并制定了《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3月30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印发
抄送:厅机关各处室、所属各事业单位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
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综函〔2014〕103号)、《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08号)等文件提出的“推进各地区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于2015年底前完成本地区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建设”的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启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线,通过建立完善企业库、人员库、工程项目库和诚信信息库等四大基础数据库,建设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统一开放的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一体化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项目、企业资质、人员资格、诚信评价、教育培训等相关业务工作网上办理,开展计算机辅助审批和施工现场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建立完善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和诚信管理体系,形成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管理机制,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我省建筑支柱产业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标准(试行)》的总体要求,立足我省建筑业发展实际情况,利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新技术,充分借鉴各省一体化平台建设先进经验,坚持边建设、边应用、边完善的原则,建设一套精简、统一、适用、稳定、可靠的业务工作平台,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实现全省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
三、工作内容
主要建设4个基础数据库及19个子系统,4个基础数据库包括企业库、人员库、工程项目库和诚信信息库。19个子系统包括工程项目备案管理子系统、施工图审查管理子系统、招投标管理子系统、合同备案管理子系统、质量监督管理子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子系统、施工许可证管理子系统、施工现场管理子系统、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子系统、信用评价管理子系统、统计分析子系统、教育培训子系统、企业资质审批子系统、从业人员管理子系统、外埠入吉企业备案子系统、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子系统、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和建筑业主要指标月报子系统。
四、工作安排
(一)开发前期准备工作
1.项目招标采购。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平台建设合作单位,签订平台开发合同。
组织安排:由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时间安排: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
2.企业库和人员库更新。按照建设部新颁数据标准建立企业库和人员库,开发企业更新数据客户端,将现有企业库和人员库中数据下载到企业客户端,由企业按实际情况对企业及其各类从业信息进行更新。人员身份信息录入一律采用身份证阅读仪。各相关处室(单位)、各地主管部门可通过培训等方式组织企业及时更新企业库和人员库数据,数据经审定后入库。
组织安排:建立企业客户端工作由厅信息办负责,数据更新工作按业务职能分别由厅建管处、勘察设计处、安全处、招投标处、质量监督站、造价管理站牵头,各市州建委(住建局)负责核实企业、人员证书信息。
时间安排:2015年4月1日到2015年6月30日。
(二)系统详细需求分析书编制工作
各相关处室(单位)结合我省实际,在充分征求各市州、县(市)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精简、统一、适用原则,对相关系统提出详细需求分析书。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详细需求分析书进行汇总分析,提出修改意见,与相关处室(单位)沟通,达成一致意见,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详细需求分析书审定后在一段时期内不允许进行较大变更。
组织安排:按业务职能分别由厅建管处、勘察设计处、安全处、招投标处、质量监督站、造价管理站牵头,厅抗震办、各市州、县(市)建委(住建局)、系统开发单位等参加。
时间安排:2015年4月1日到2015年5月8日。
(三)系统开发、部署及试运行工作
1.完成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各子系统(包括工程项目备案管理、施工图审查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备案管理、质量监督管理、安全监督管理、施工许可证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子系统)、企业资质审批子系统、教育培训子系统、建筑业主要指标月报子系统开发和部署。
时间安排:2015年5月30日前完成。
2.完成从业人员管理子系统、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子系统、外埠入吉企业备案子系统开发和部署。
时间安排:2015年7月31日前完成。
3.完成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子系统、施工现场管理子系统、统计分析子系统、信用评价管理子系统开发和部署。
时间安排:2015年9月31日前完成。
组织安排:全部系统开发部署工作由厅信息办牵头,其他成员单位、系统开发单位等参加。
(四)项目数据录入工作
各市州、县(市)主管部门在工程项目管理各个环节应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开展网上办公,实时审核项目报建信息、施工图审查备案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备案信息、质量安全报监信息、施工许可证信息、施工现场检查信息、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录入审查结论,网上打印中标通知书、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等。对前三年工程项目信息,可由各市州建委(住建局)提供项目信息表,厅信息办负责导入数据库。
组织安排:按业务职能分别由厅建管处、勘察设计处、安全处、招投标处、质量监督站牵头,各市州、县(市)建委(住建局)负责具体项目信息审核和结果信息录入工作。
时间安排:2015年6月1日开始。
(五)系统修改完善工作
通过一段时间的系统试运行,各相关处室(单位)组织市州主管部门,对所用系统提出一次性修改意见。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修改意见进行汇总分析,并与相关处室(单位)进一步沟通,达成一致意见,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该修改意见审定后系统在一段时期内原则上不得再变更。系统开发单位根据修改意见对系统进行全面完善。
组织安排:修改意见稿按业务职能分别由厅建管处、勘察设计处、安全处、招投标处、质量监督站、造价管理站完成,厅抗震办、各市州、县(市)建委(住建局)、系统开发单位等参加。
时间安排:系统试运行2个月内完成修改意见稿,修改意见审定后1个月内完善系统。
(六)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工作
制定出台与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平台内容建设,约束平台使用单位和企业的行为。
组织安排:厅建管处、勘察设计处、安全处、招投标处、质量监督站、造价管理站分头负责,厅信息办、抗震办、各市州建委(住建局)等参加。
时间安排:各相关处室(单位)于3月30日前提交配套政策文件起草计划,2015年5月31日前出台全部政策文件。
(七)信息发布工作
平台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向公众发布的企业、人员、项目和诚信信息内容,系统开发单位负责将公开信息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接受社会公众查询。
时间安排: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
(八)报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验收
平台建设内容达到建设部一体化平台验收合格标准后,报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验收平台。
组织安排:由厅建管处牵头,其他成员单位、系统开发单位等参加。
时间安排:2015年10月31日前完成。
(九)平台整体验收
平台所有建设内容基本完成后,报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验收一体化平台。
组织安排: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工信厅、发改委等单位有关人员、行业信息化专家、厅监察室工作人员、系统开发单位人员等参加。
时间安排: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为确保平台正常建设,成立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见附件),具体负责平台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整体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建筑管理处,具体负责平台建设日常组织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平台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平台建设工作,及时落实任务分工,把平台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合力共建。
(二)重点强化应用,确保数据来源。平台建设关键是数据及时采集,平台各使用单位应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中管理系统开展业务网上办理,通过平台打印各类通知书、报告、备案证、许可证、资质证书、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许可证件,实现出口唯一,确保平台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已建立本地区相关业务系统的单位,应保证系统与省平台数据实时对接,通过省平台打印各类文书、证照。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互动机制。省厅要通过网上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应用平台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通过平台擅自打印上述文书、证照的部门要追究问责,实行重点督查。平台各使用单位要把平台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要加强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建筑市场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同时接受公众的投诉举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举报案件进行核查。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范 强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孙贵生 厅建筑管理处处长
付海彬 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处长
李祥民 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
赵桂君 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处长
周 毅 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韩雪华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
邹锦华 省抗震办公室主任
俞 生 长春市建委副主任
金永善 吉林市建委副主任
付忠海 四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洪明 辽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明伟 通化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朱宣霖 白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曲柏恒 松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金 鑫 白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志良 延边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许 燮 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孙贵生 厅建筑管理处处长
副主任:张军闯 厅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张旭东 厅建筑管理处副处长
安 丽 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副调研员
姜 英 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副调研员
高云鹏 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副调研员
张雪楠 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吕 志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副站长
赵 健 厅建筑管理处主任科员
康晓鹏 厅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