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办公大楼为什么不敢启用

05.05.2016  00:22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及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其初衷和目的,显然是“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但是大量办公大楼长期闲置,却与“厉行勤俭节约”原则背道而驰。

  据新华报业网消息,南京化工园区有一座新建的7层办公大楼,建好4年却无人搬进办公,院内堆满了废品,成了废品回收站。据知情人介绍,该大楼由化工园区大厂街道办事处所建,原本打算建好后就搬进去办公,谁知适逢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因此该楼就一直闲置,不敢启用。

  中央八项规定是2012年12月提出的,第八条指出,“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严格说来,这一条具体规定跟办公大楼有关,但却没有直接 关系;有直接关系的,其实是2013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禁止党政机关5年内新建楼堂馆所”的通知。而按照该通知的要求,南京那幢属于街道办事处的已落成办公楼,应该也不在该通知禁止之列。

  那么为什么大厂街道办不敢搬进大楼办公呢?这当然是因为中央“厉行勤俭节约”的明确规定。但是,耗资不菲的办公大楼就这样闲置着不用,难道就合乎勤俭节约的要求吗?显然不是。上述报道称,在南京,办公大楼闲置多年的情况,绝非这一处。类似情况在全国其他地区同样存在,并不是南京一地的个别现象。

  这是一个巨大的悖论。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及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其初衷和目的显然是“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但是大量办公大楼长期闲置,却与“厉行勤俭节约”原则背道而驰。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为什么这样的情况出现后却长期无人过问,以至于变成了一个较普遍的现象呢?

  这些问题值得深思,但要找出“正确答案”却也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无非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忽悠呗。中央的硬性规定是不能违背的,至于中央规定的精神实质以及初衷是什么,就不管那么多了。这还只是媒体和公众目力所及的情况,很可能只是冰山一角。某些门口站着岗哨的办公大楼,其“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配置”之类问题,是如何“巧妙解决”的,又有谁知道呢?

  回头再说那幢7层办公大楼。它看上去其实并不算豪华,用于由两个街道办事处合并而来的新街道办事处的办公场所,或许面积超标了,但这并不是整幢大楼闲置不用的正当理由。一幢大楼,可以用于办公,也可以派其他用场,更可以合理规划、两者兼顾。比如,一部分作为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办公区,一部分作为村民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活动场所。无论如何安排,也比让它变身“废品回收站”强吧。

  另外,若实在不敢搬进去,也可以拍卖大楼以收回投资,甚至可以赚点利润,所得用于另建合乎规定的办公场所,以及用于当地民生和投资环境的改善。那幢大楼位于南京市的化工园区,相关需求应该是存在的。这方面,其他城市有成功的案例和操作经验,值得借鉴。

  这样的思路,才是切实贯彻中央“厉行勤俭节约”规定的正常思路;这样的作为,才是一种对待中央精神的实事求是的积极作为。显然,一切消极应对中央决策和具体要求的“策略”与做法,都是必须摈弃的。(朱达志)

(责任编辑:李咏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