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建厅通报长春市3起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9.02.2016  08:44

  吉建安〔2016〕3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5年4月12日13时30分左右,吉林森工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长春市南关区吉森·漫桦林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7月31日7时许,长春众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建的高新开发区怡众名城(北区)2#楼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12月20日7时40分左右,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高新开发区长春福朋喜来登酒店及写字楼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为严肃法律,教育警示他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吉林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吉建安〔2014〕6号),现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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