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罐车侧翻硫酸泄露致千车腐蚀事件最新进展公布

24.01.2016  10:13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公告送达延公交认字〔2016〕第600003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简要案情:

  2015年12月31日16时30分许,吉林市龙启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毕殿喜驾驶吉BB5257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 吉B4405挂号“金碧”牌重型罐式半挂车,沿302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112KM300M处时,因操作不当撞上道路右侧空地的电线杆后,车辆罐式半挂车发生侧翻,罐体内硫酸发生泄漏,造成吉林供电段图们北客专供电车间的电线杆损坏及途经硫酸泄漏区域的吉HHD485号、吉HAD999号、吉HAR540号、吉H2310A号、吉HV4909号等多台车辆和公路受损;吉BB5257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吉B4405挂号“金碧”牌重型罐式半挂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此事故中驾驶人毕殿喜:(男,汉族,身份证号:22020319671115091X)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吉林供电段图们北客专供电车间、延吉市公路管理段;吉HHD485、吉HAD999、吉HAR540、吉H2310A、吉HV4909号小型汽车等途经硫酸泄漏区域的多台车辆驾驶员无事故责任。

  特此公告

  延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