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开始实施驾驶证“学法减分”政策

07.07.2021  11:56

  6月30日,“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改革服务举施在吉林省范围正式推广应用。7月6日,记者从延边州交警支队了解到,驾驶证“学法减分”政策已经在延边州实施,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并考试合格后,在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1次减免1分(不涉及罚款减免),1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减免6分(包括6分)。

   驾驶证计分没超过11分的可申请“学法减分

  据延边州交警支队宣传处民警吕雪介绍,想要“学法减分”的驾驶人,在手机里下载“交管12123”APP,点击进入后查看驾驶证的累计记分。如果记分在1到11分之间,可以申请“学法减分”。点击首页的“学法减分”模块,进入后有两种教育方式,一种是网上学习考试,另一种是公益活动。目前,吉林省只开通了网上学习考试。“参加网上学习可以一次性学满30分钟,也可以在3个工作日内累计学完。学完7个工作日内即可申请考试,超过时间需要重新学习。考试一共20道题,每道题答题时间为60秒。答对18题以上为及格,考试没有通过的可以在24小时内补考两次。

  吕雪告诉记者,持有“学法减分”业务已上线城市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或“交管12123”用户注册地为“学法减分”已上线城市的驾驶人,只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不区分驾驶证准驾类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均可通过“交管12123”申请“学法减分”。

   这些人不能申请“学法减分

  吕雪介绍,在本记分周期内,有以下情况的不能申请“学法减分”: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的;在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机动车驾驶人当前周期内已减免记分满6分。

  “如果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那么本次‘学法减分’无效,还会被列入到互联网服务平台黑名单,3年内不得在该平台办理交管业务,并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吕雪说,提示广大驾驶员,虽然开通了“学法减分”,但记分是小,安全最大,一定要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来源:延边晨报 记者:任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