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开始享受革命老区资金补助

18.06.2015  13:35

原标题:我州开始享受革命老区资金补助

在延边州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积极争取下,最近,国家财政部正式将我州8个县(市)全部列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补助范围,并为我州拨付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3600万元,这标志我州从今年起开始享受中央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政策支持。

2014年,延边州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换届,新班子经过调查研究得知,2001年,国家财政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增设了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改善革命老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补助对象是对中国革命作出较大贡献、财政较为困难的连片老区县(市、区),主要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老区,而延边正好符合这些条件。延边各族人民在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为中华民族独立解放事业和新中国的诞生作出了重大贡献和牺牲。1979年,按照国家关于中国革命老区认定标准,延边州所辖8个县(市)划为第一类革命老区,但我州却一直未享受到此项转移支付资金政策。于是,州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就把争取延边享受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确定为重要工作。在州委、州政府领导的支持下,州老促会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文件逐级上报国务院。促进会领导两次带队进京,并取得中国老促会领导的支持。中国老促会起草文件,阐明延边应该享受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理由,递交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同时,州老促会利用国家今年“两会”召开的时机,为我州参加全国“两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撰写议案和提案,通过“两会”渠道,积极向上反映。

经过不懈努力,延边老促会终于给延边“”来了这项资金补助政策。这些资金将用于革命老区专门事务和革命老区民生事务两个方面,帮助老区人民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