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中小学减负三年级前不统考
30.12.2014 14:12
本文来源: 中国吉林网
据了解,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要求,州教育局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下发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定》的通知。
其中,该《规定》在规范考试招生制度方面明确指出,小学一年级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初中每学期文化课考试不得超过2次。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除毕业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外,州及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不得举行小学、初中区域性统考、联考。
此外,州教育局还要求,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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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2014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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