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2015年上半年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全省最小

02.09.2015  11:41

  

 

  按照《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省政府印发了《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明确了各地空气质量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2015年上半年,延吉市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全省最小,在全省纳入考核范围的9个地市中排名第一。

  2015年上半年,延吉市、辽源市、通化市、松原市、白城市、白山市、吉林市、四平市、长春市等9个地市被纳入全省空气质量考核范围。其中,有6个地市实现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同比下降,而另3个地市PM10均值同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延吉市作为延边州空气质量国控监测点,2015年上半年PM10均值为62μg/m3,比2014年同期下降13μg/m3;比2015年度 PM10任务目标值低16μg/m3,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在全省最小,在考核的9个地市中排名第一。

  根据省政府印发的《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相关要求,延吉市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5年年初,市环保局加大对扬尘污染的治理,对粉煤灰随意倾倒、堆放、遗弃的两家企业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恢复原状的措施。同时,通过现场检查、信访等多种渠道深入开展油烟污染的治理,严厉打击油烟直排、偷排或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并切实推进餐饮服务业的油烟净化改造工作,从源头上防治油烟污染,目前共安装油烟净化设施131家。根据局年度完成重点工作目标20台锅炉的改造工作任务,另外,超额完成市区内共21台生产、取暖锅炉的拆、并、改任务。

  下半年,延吉市仍将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继续抓好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城市扬尘防控等重点工程。同时,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及时进行整改或关停,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各种恶意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力争为延吉市民提供优良的环境空气质量。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