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法院家事法庭调解经验全国推广

23.02.2017  23:36
  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部分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受延吉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柱善委托,该院副院长金光锡在会上对该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作了经验介绍。延边新闻网讯 记者 高薇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部分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受延吉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柱善委托,该院副院长金光锡在会上对该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作了经验介绍。

 

  近年来,延吉法院以成为全国法院首批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为契机,积极进行家事审判新方式的创新与探索,将普法咨询、法律援助、心理疏导、人民调解、帮扶救助集于一体,构建基层法院家事审判工作的新模式,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

 

  在工作机制上,延吉法院先试先行,立足审判专业化需求,设立家事法庭,专门负责协调化解家庭成员之间的婚姻、赡养、抚养、继承和分家析产等家事矛盾纠纷。同时,引入心理咨询师、家事调查员等社会资源,形成了集法律咨询和心理辅导于一体的家事纠纷化解平台。

 

  审理严格贯彻调解前置的原则,借助优质心理专家资源,对离婚当事人先行展开心理评估和温情调解,采取“冷静期制度”,缓解当事人的激烈对抗情绪。该院将法律知识、法制教育寓于心理疏导中,引导婚姻双方以互相尊重、正确处理家庭关系,避免给未成年子女造成心理创伤。

 

  该院还在家事诉讼中积极开展反家暴工作。于2016年7月开始实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依法、适时、适度干预家庭暴力,将事后惩罚变为事前预防,切实保障家暴受害者的人身安全。自2016年4月,该院家事法庭成立并实行归口审判以来,延吉法院共审结离婚、抚养费、继承等婚姻家事纠纷696件。其中,调撤590件,调撤率达84.8%。调解成功的案件中,双方未见再来起诉,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吉林省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