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法院搭平台畅通司法沟通渠道
08.11.2016 19:36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延吉市人民法院在办公大楼的一楼设立“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法官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之间的文件传递。该“服务中心”不仅负责法官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之间的文件传递,今后法官如因开庭等事项无法接待当事人,对方也可将文件递交到服务中心,避免了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跑冤枉路,省时省力。
同时,该院在保持过去传统的交流方式的同时,设立代表延吉市人民法院党组、院长办公会身份的“天池路3343”微信号,组建延吉律师事务所群。“天池路3343”将成为延吉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互动平台的微友。至此,驻延各律师事务所、司法所就诉讼执行案件中存在的不同的观点、对法院其他工作的意见建议,可以通过四个平台及时进行沟通交流。即通过“天池路3343”微信平台预约提出;关注“延吉市人民法院”公众号,通过相关板块提出;进入“延吉市人民法院网”网站通过院长信箱提出;通过传统的院长接待日提出。这四大交流平台,将成为该院与律师事务所一同推进延吉法治社会建设的有效载体。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08.11.2016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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