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新任命公职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24.03.2016  09:59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3月22日上午,延吉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新任命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俊杰主持并监誓。

  在延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补选了李根刚为延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补选了成伟、朴光春、金宇为延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在延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任命了朴春根为延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命了金忠国为延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吉林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