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二手房转让营业税政策开始施行

08.04.2015  11:56

原标题:延吉地税征收软件已全面升级调整完毕 二手房转让营业税政策开始施行

记者从州地税局获悉,我州各县市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限由5年改成2年,即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这对买卖二手房的人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4月2日起,延吉市地税局的征收软件已全面调整完毕,市民可到延吉市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据悉,财政部、国税总局于3月30日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3月31日起,我州各县市已全面执行。延吉市地税局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调整征收软件,4月2日起,延吉市民可到交易大厅办理相关手续,享受这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