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女子超市买面包未过期长毛 商家赔偿500元
5月6日,延吉市民王女士反映,此前,她儿子在延吉一家大型超市购买了一袋切片面包,发现面包没过保质期就长了绿毛。
5月4日,王女士的儿子想吃三明治,便到附近的大型超市购买材料,包括切片面包、沙拉酱、火腿等食品。当时,王女士的儿子将面包放在了一边,5月5日一早制作成三明治才食用。
食用时,王女士的儿子并未察觉面包有异样,但到了晚上王女士的儿子突然觉得自己不舒服并开始拉肚。“你吃什么了?”王女士赶紧询问,得知儿子今天一整天只吃了自己制作的三明治和水果。王女士赶紧打开切片面包查看,才发现面包已经长了绿毛。
5月6日9时许,记者看见了王女士所说的长毛的面包。面包袋上贴有标签,上面显示售价7元,2015年5月4日包装,有效期至2015年5月9日。所以说,该面包尚处于保质期内。记者打开面包袋,发现面包已经被食用过半,剩余的6片面包中还有3片长着绿毛。
随后,记者与王女士一起找到该超市负责人。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定给消费者满意答复,并当场找到面包经销商。经销商承认这面包并不是在5月4日生产的,因当时自己要出远门,所以提前两天制作出来,没想到出现了问题,希望消费者能够理解。经协商,经销商主动赔偿王女士500元。
“经销商这样的行为属于虚假标注”。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受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对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情形,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可拨打举报电话1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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