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延吉出租车宰客!机场、高铁站乱要价……
6月21日,2名乘客在延吉朝阳川国际机场乘史某驾驶的吉HT1553号巡游出租汽车到御芙蓉大酒店,驾驶员涉嫌以欺骗等方式向乘客高额收取费用、未按照规定使用合格计价器、未使用出租汽车专用发票。
网友微博向延边晨报投诉截图
21日乘客到延吉交通运输管理所进行了投诉,并提供了相关证据资料。延吉交通运输管理所受理后,及时进行了调查取证,22日暂扣了该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及服务监督卡,之后与该驾驶员失去联系。27日得知该驾驶员因其他原因已被公安机关拘留,28日运管所执法人员到拘留所对史某再一次进行了询问取证,并于当日送达了 吊销从业资格证 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从业资格证被吊销的,自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
这是年内第二起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事件。
第一起被吊销也是经过媒体曝光后(点击回顾):延吉一出租车乱要价致延大女学生未赶上高铁,当事司机处罚结果出来了
延边网友给支招
网友昨天早上的留言建议
希望得到运管部门回复
其他网友评论
延大门前乱要价
学生打车遇此事
偏僻地点打车难
延吉网约车可以吗
运管所提醒广大市民: 到目前为止,乘客约到的 所谓网约车 , 都属于非法经营的 。乘客的安全是无法得到充分保障的。从安全的角度来讲,建议选择正规营运车辆出行。
运管部门提醒,在乘巡游出租汽车时,建议乘客要向驾驶员索要发票。根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49条规定,如遇下列情况乘客可以可以拒绝支付车费:
(一)未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的;
(二)未向乘客出具客运出租汽车专用票据或者高于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的;
(三)中途拒绝服务或者在基础里程内因故未完成运送服务的;
(四)未经乘客同意,搭载他人乘车的。
同时提醒出租汽车驾驶员,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绝其乘车,不属于拒载:
(一)在禁止停车的路段要求乘车的;
(二)无看护陪同的醉酒者或者精神病患者要求乘车的;
(三)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要求乘车的;
(四)乘客的要求违反交通管理、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
欢迎对非法经营行为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 为了安全,不建议采取围堵等极端手段。
全省统一举报电话:12328
24小时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