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机构的公告
第392号
吉林省做为全国城市综合管廊工程(以下简称管廊工程)试点省,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为加强管廊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确保管廊工程设计做到功能合理、经济适用、安全可靠,依据国家及省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结合近期开展的管廊工程勘察设计集中审查经验成效,决定认定管廊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机构(以下简称管廊工程设计审查机构),专门从事管廊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业务,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在已认定的“吉林省吉苑建筑设计审查有限公司”增项管廊工程设计审查业务,新认定“吉林省吉规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为管廊工程设计审查机构。以上两家审查机构可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管廊工程设计审查业务,其他审查机构一律不得从事管廊工程设计审查业务。
二、认定的两家管廊工程设计审查机构,应密切与省内外技术支撑设计单位及技术协作设计单位的工作配合,确保认定的技术审查人员到岗履职,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勘察设计技术质量审查把关职责,为管廊工程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鉴于全省管廊工程建设处于起步阶段的现状,在试行期间暂认定两家管廊工程设计专项审查机构,待设计审查水平和设计工作量有较大提高后,再根据需要合理确定审查机构数量。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