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女子4S店买车遇“捆绑销售” 不在4S店买车险不退抵押金

07.01.2016  10:42

时下贷款买车成为不少年轻人的选择,长春市民于女士贷款买了一辆车,并交了3000元“续保抵押金”。6日,保险即将到期,她不想通过4S店购买车险,却被告知“不在4S店买保险,就不给退押金。”

不在4S店买车险 不退抵押金

2015年1月6日,于女士夫妇二人在卓越大街附近一家4S店花16万元购买了一辆轿车,一并购买了车险。于女士说,提车时他们十分兴奋,工作人员将买车相关凭证装在一个文件袋里给他们,他们也没仔细看,只知道交了一笔抵押金,金额是多少也不太清楚。今年,眼看车险要过期了,于女士找到在保险公司工作的熟人,算了一下今年的保费在5800元左右。于女士说,他们在4S店购买车险需要7000多元,费用差不少,所以今年的车险他们不想在4S店买了。

元旦前后,于女士与丈夫几次来到买车的这家4S店,发现店内并未营业,只有一人看店,他们怀疑这家4S店是否会继续营业。几经周折,他们要来一名工作人员的电话号码,询问车险事宜,却被告知“不在4S店买车险,押金就不给退。”于女士认为,在购车合同里并未提及交3000元“续保抵押金”及归还的相关条件。

因为退押金问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随即在电话里发生了口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