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招聘应届生须公开 可随时上网了解招聘信息

10.03.2015  11:47

  性别、院校、户籍不得作为招聘限制条件

  长春晚报记者 陈琼

  9日,长春晚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后国有企业在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时要做到信息公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将建立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专区,应届高校毕业生可随时上网了解招聘信息。

  按照人社部相关规定,国有企业(包括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不适宜公开招聘的特殊岗位外,应当实行公开招聘。在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过程中,国有企业不得设置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歧视性条件,不得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条件,不得将院校作为限制性条件。工作地点位于省会及以下城市的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将户籍作为限制性条件。

  招聘可以采取考试或考核的方式择优。在同一批次招聘中,不得降低或提高已公开发布的招聘条件。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国有企业负责人不得参与招聘工作。

  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间不得少于7天,尽可能提供网络、现场等多渠道报名方式,降低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成本。在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公共媒体对招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信息不得缺少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等内容,并同时公布本单位纪检部门监督电话与通信地址,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应聘者认为国有企业招聘过程中存在就业歧视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但没有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聘者或其他人员可以实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国有企业招聘人员招聘过程中违反回避规定等违规行为,或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存在贪污、受贿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应聘者或其他人员可以实名向国有企业纪检部门投诉,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