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改革形势,鼓励自营生产

03.05.2016  13:12

  汪清县林业局积极应对当前的国有林场改革形势,千方百计拓宽职工就业渠道。近日,县林业局副局长金永权带领有关人员到老庙林场,在施业区内召开中幼龄林抚育现场会。局属各林场场长、副场长、技术员和现场施工人员参加现场会。

  金永权说,当前林业处于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改革形势迫在眉睫,全体林业干部职工要积极应对形势,转变观念,积极投入到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中,鼓励职工从事自营生产,以妥善解决富余人员就业问题,增加林区职工的经济收入。森林抚育经营是为响应停止商品林采伐要求,以生态建设为主培育优势森林资源,丰富生物多样性,提高森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主要措施有透光抚育、生长伐(生态疏伐)、以林下补植为主的综合抚育(简称林下补植)、以幼林(含冠下)割灌除草为主的综合抚育(简称幼林(含冠下)割灌除草)。透光抚育在幼龄林中进行,伐除抑制主要树种生长的次要树种、灌木、藤本及高大的草本植物和非目的树种或病腐木,伐除后郁闭度不得降低0.2;生长伐(生态疏伐)在中龄林中进行,伐出有害木及老龄的霸王树,保留优良木、有益木和适量的灌木,一次性伐除后郁闭度不得降低0.2;林下补植树种为珍贵树种,每公顷补植数量不低于500株,不提倡全林割灌,只要求按栽植行带状割灌,幼苗抚育年限为3年5次,不得与择伐更新项目重叠;割灌除草对冠下造林3年以上或天然更新较好的复层异龄林,可对林下更新层进行以割灌除草为主的综合抚育,割除幼苗周围1.2米范围以及斜侧上方影响幼苗生长的杂草灌木,不得漏抚或伤苗,保证幼苗幼树的正常生长。

  在森林抚育施业区内,曲伟峰针对上述抚育措施详细讲解,并进行了现场示范,是参加富余人员掌握新的抚育方法。 (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