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首个水文地方标准《旱情评价指标》实施

24.03.2015  13:24
日前,广西首个水文地方标准《旱情评价指标》发布实施。标准由广西水利厅提出,广西水文水资源局具体负责编制。

  广西干旱发生频繁,受旱面积广,损失严重,迫切需要开展旱情评估与预警研究,为各级政府正确制定抗旱减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最大限度地减轻干旱危害,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近年来,广西水文水资源局开展了“广西干旱评价指标体系”研究,首次系统提出了广西干旱评价指标体系,并将该成果应用于水利部水文局、珠江委水文局、自治区应急办、防汛办的干旱评价和水资源管理工作中,为广西各地准确把握旱情,科学制订抗旱决策,提高抗旱应变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旱灾造成的损失提供了重要的科技支撑。特别是在桂西北地区的旱情评估判断中得到应用,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14年3月,项目通过自治区科技厅组织的项目验收和成果鉴定,认为该项成果在多个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技术突破,总体上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为我国南方多雨区的干旱评价指标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理论成果。

  为了将该成果应用于广西干旱评价,规范广西干旱评价工作和加强对抗旱减灾工作的指导,经积极争取,《旱情评价指标》纳入2014年广西第四批地方标准制定计划。在标准起草中,广西水文水资源局充分考虑了广西水文气候特征,使之更适合于广西的自然和干旱特征。同时广泛征求气象、防汛、农业及高校等部门的意见,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高质量完成了地方标准制定。

  《旱情评价指标》依据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结合广西实际编制而成,规定了旱情等级划分及其指标、旱情评价、旱情指标的计算方法,适用于广西境内区级及市、县级的旱情评价,可以广泛应用于广西全区的水利、气象、防汛、工业、农业、供水、能源、交通、环保等行业的干旱评价工作,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该标准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建立健全广西水文行业技术地方标准体系、开展及规范广西旱情评价、广西各级政府部门正确判断区域受旱程度、发布干旱信息、提高抗旱指挥决策的科学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对科学合理配置水资源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