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女老师针扎多名幼童被拘

12.04.2015  15:14

   新京报讯  (记者林野)幼儿园小班的多名儿童,在今年3月被幼儿园老师用针状物扎伤,家长和幼儿园交涉无果。昨天,4名证实被扎伤孩子的家长再次前往位于石景山区古城大街的古城民族幼儿园讨要说法。

  据了解,石景山警方已将涉嫌针扎孩子的孙姓女老师行政拘留。幼儿园方面则以警方还在调查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男童洗澡被发现针眼

  最早发现孩子身上有针眼的是楚女士,4月1日晚上,她在给自己的3岁多的儿子洗澡时,发现了伤口,“我跟我老公给孩子洗澡,孩子他爸发现孩子屁股有些硌手。”楚女士说,他们认真一看,发现孩子左右臀上有几个针眼。

  楚女士询问孩子多次,最初孩子说被蚊子咬,楚女士不相信,最后还把孩子问哭,“一直到了挺晚,我们哄着他跟他做游戏,他才说老师扎的,不让说。”楚女士一听就着急了,第二天一早她找幼儿园反映,园长告诉她查了监控没发现问题。

  当天下午园长和几名老师上门探望,表示没发现有问题,但孩子臀部确实有伤,承认老师也有责任,并且换了三个任教的老师。

  多名家长称孩子被扎

  第二天楚女士把孩子的情况发到幼儿园家长群,很快另一位家长刘女士也发现了孩子身上的针眼。

  “刚发现的时候孩子拉着我躲进被窝,偷偷跟我说是老师扎的,让我不要告诉爸爸,他会生气。”刘女士说。

  最后又有两个孩子的家长发现孩子身上的异常,其中一名家长张女士发现自己孩子的手臂、肩膀、后背、臀部上有针眼。

  “我问我儿子其他小朋友身上有小眼是怎么搞的,他挽起袖子说他也有,我就蒙了。”张女士说,一开始别的家长发消息在群里她也没有在意,4月4日早上她看到又有家长说这个事,她就仔细询问了孩子。

  孩子的回答让张女士震惊,她回忆说自己当时心都提到嗓子眼,“怕自己的孩子也遭遇这样的事。”发现孩子身上多处有针眼后,张女士几乎崩溃。

  昨天多名家长表示,经过跟孩子耐心的沟通后,孩子均表示被老师扎伤,只是老师不让他们说出去。

  ■  追访

  家长称不会和解  将走法律程序

  昨天下午,古城民族幼儿园大门紧锁,园内一名拒绝透露身份的女工作人员,在得知记者来意后表示幼儿园负责人不在,目前事情没有最后结果,幼儿园不便回应。记者随后拨打园长电话,也未接通。

  记者在幼儿园门口交涉时,三名民警进入园内,称了解一些事情,随后进入被扎4名孩童所在班级,身边有多名幼儿园工作人员陪同。

  有家长提供了与一名自称幼儿园法律顾问的女士协商时的谈话录音。录音中家长称如果和解,幼儿园要进行赔偿,该女士则称幼儿园没有授权老师拿针扎人,幼儿园的底线是减免一些学费,如果是一人几万块的赔偿,幼儿园做不到。

  据多位家长称,他们之后与幼儿园园长联系,园长也证实了该法律顾问的身份。

  “本来想找园方和解,但他们的态度让人失望”,家长张女士表示,园方说可以减免一年学费作为补偿,多名家长就此表态,他们不会和解,将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权益。

  ■  讲述

  被扎孩童:“再也不去幼儿园了

  昨天下午,记者见到被针扎的4名孩童中的2个,他们分别是刘女士的女儿小丹和张女士的儿子小强。两人均刚刚3周岁多一点。在家长的安慰下,两人断断续续讲述了事情经过。

  据小强回忆,当时他正在和其他小朋友玩撕纸,然后老师就拿针扎了他和其他小朋友,针扎在了他身上好几个地方。说着他挽起了自己的袖子,在手臂上记者可以明显看到一个凸出的小黑点,他的肩膀后背也有类似黑点,可明显分辨为伤口结疤产生的黑点。

  小丹说,老师拿针扎了她的手,很痛,但是老师不许他们哭,也不让他们说出去。

  问他们还愿不愿意去幼儿园上学,小丹搂住了妈妈不说话,小强则说:“再也不去幼儿园了”,问他原因时,他低头着头拽着他妈妈的衣角:“因为害怕。

  文中小丹、小强均为化名

  ■  进展

  4孩童鉴定有孔状伤口

  发现情况后,家长们找到幼儿园讨要说法,幼儿园方面答应调查此事。最后园方给出的结果称,经过查询监控,未发现老师针扎学生的行为。

  家长们表示无法接受该结果,并质疑监控有死角,“幼儿园也承认监控存在死角,但他们就是不承认发生了针扎学生的事情。”一名家长说。

  交涉无果后,家长们带孩子到医院进行了伤情诊断。昨天张女士出具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门诊病历显示,其孩子体检发现右前臂可见5处孔状已愈合伤口,诊断结果疑为针扎伤。

  其他多名家长也证实自己孩子诊断结果和上述一致。

  涉事教师被拘留15日

  4月4日最后发现自己孩子身上有针眼的张女士和丈夫金先生迅速报警。当天下午警方开始调查此事。

  在家长的监护下,警方在当天下午给4名孩子录了口供,并且拿出了教师的照片让孩子指认。

  张女士回忆,当时4个孩子分别指认了同一个人,一名孙姓老师。

  根据警方提供给家长的一份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涉事孙姓女教师今年不满24周岁,大学文化,黑龙江人,具有幼师从业资格。警方查明2015年3月间,该教师在该幼儿园内,分别使用针状物将4名学龄前儿童身体扎伤。

  该决定书称孙姓老师本人陈述证实针扎学生事实。决定书还显示,孙姓教师被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元,并被送往拘留所执行,期限为4月5日至4月20日。

  ■  律师说法

  教师体罚严重追刑责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表示,《幼儿园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如有以上行为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易胜华强调,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如果体罚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致人轻伤后果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家长录音中幼儿园方面“幼儿园没授权老师扎人”的说法,易胜华说:“幼儿园肯定有责任。”易胜华指出,依照《侵权责任法》,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

  而对于和解之后的法律责任,易胜华表示,体罚行为已经产生,那么相关的行政处罚乃至刑事处罚不能免除,只是在和解的基础上,有一个轻和重的区别。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林野

(责任编辑:贾晓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