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启动2015年高技能领军人才推荐评选活动

29.09.2015  11:46

  城市晚报讯 近日,长春市人社局下发《关于推荐2015年长春市高技能领军人才候选人的通知》,正式启动2015年长春市高技能领军人才评选活动。表彰奖励200名高技能领军人才。申报范围:凡是在长企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人员)从事技能工作,且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均可参与评选。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

  长春市高技能领军人才候选人原则上从在技能工作方面获得过国家、省市较高的荣誉和称号的人员中推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也可以推荐:

  1、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题或预防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2、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领先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操作方法,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开发出重点新产品新技术,或在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4、具有被业内同行公认的绝招绝技,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业内外有较大影响的;

  5、在带徒传艺,培养技工学生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6、2014年已被评选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原则上不再参评。但在2015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在各级各类竞赛中取得更加优异成绩的人员,可以申报2015年高技能领军人才候选人评选,同等荣誉称号不再重复授予。

  10月16日前到市人社局申报材料

  申报按照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方式进行。

  申报将分为机械类、工程类、服务类、其他类四大类别。申报的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按照条件要求择优申报候选人,在10月16日前向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申报材料,推荐候选人须提供《长春市千名高技能领军人才候选人推荐表》、《2015年高技能领军人才业绩一览表》、推荐人选业绩证明材料。

  单位推荐的人选所取得的成果的奖励证书、荣誉称号和其他佐证材料均报复印件。推荐单位要查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在整册材料侧面加盖骑缝章。个人申报的所取得的成果的奖励证书、荣誉称号和其他佐证材料需报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登录长春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ccrs.gov.cn/)下载资料。择优确定高技能领军人才人选,分别授予 “技能大师”、“岗位技能带头人”和“技术能手”称号。

  申报地址: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04室职业能力建设处(西民主大街809号)。

  电话(传真):89871357。

  城市晚报记者 刘晓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