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春市委第三轮巡察公告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和《中共长春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2年)》安排,长春市委组建4个巡察组,于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30日对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科协、市工商联、市残联、市贸促会、市法学会、市社科联等10个群团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工作。
巡察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方面问题;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问题;三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问题;四是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方面问题。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各巡察组巡察范围及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总工会、团市委开展巡察工作。
举报电话:1844310324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6号长春市委第一巡察组
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妇联、市残联开展巡察工作。
举报电话:1844310324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6号长春市委第二巡察组
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文联、市社科联、市贸促会开展巡察工作。
举报电话:1844310324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6号长春市委第三巡察组
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科协、市工商联、市法学会开展巡察工作。
举报电话:18443103247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186号长春市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访谈、受理来信来访、走访暗访,向知情人询问、查阅资料或账目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涉及上述四个方面问题的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长春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