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春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

07.01.2022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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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长春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

   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9%

   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中线(基准线)为7%

   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3.5%

  近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长春市人社局关于发布长春市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长春市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增长率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参照《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发布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吉人社函〔2021〕175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前长春市经济发展情况、物价水平和工资增长幅度等因素,制定了2021年长春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9%;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中线(基准线)为7%;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3.5%。

   合理制定职工工资增长计划

  根据《通知》,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实际,参照工资指导线上线、中线、下线,合理制定本企业年度工资增长计划,调整和确定企业各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职工工资合理增长,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按照中线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平均工资低于所在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及人力资源市场紧缺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占比例较高的企业,应按照上线增加职工工资;经济效益未提高,但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企业,可按照下线安排增加职工工资;生产经营不正常,经济承受能力不足的企业,若今年不能安排职工工资增长,应征求职工意见,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企业应按照《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规定的程序、内容及相关要求,参照工资指导线,及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以适当方式向全体职工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在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之前已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如原集体合同涉及职工的工资增长幅度未达到工资指导线水平,应参照工资指导线并结合企业经营情况,重新调整工资增长水平,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变更书,作为集体合同的补充协议。

  各用人单位的工资增长要优先保证普通职工特别是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工资增长,其平均工资增幅应不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平均工资增幅。特别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依据工资指导线,要加大企业增资力度,将工资指导线与企业经济效益、工资分配有机结合起来,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各类企业年度职工工资未合理增长的,企业以及经营者不得参加各类评先评优,不能评为诚信企业和劳动关系和谐单位。

   企业工资指导线到底是啥?

  工资指导线制度是政府调控企业工资总量、调节工资分配关系、规划工资水平增长、指导企业工资分配所采用的一种制度。

   企业工资指导线指标有哪些?

  企业工资指导线包括基准线、上线(预警线)和下线。其中,基准线适用于生产正常开展、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这类企业参照基准线,妥善安排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上线(预警线)适用于经济效益有较快增长的企业,它是政府建议企业工资增长的最高参照限额;下线适用于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

   企业工资指导线有什么作用?

  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有利于企业调节工资分配关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有利于企业加强内部人工成本管理和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来源:城市晚报 记者:刘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