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春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5亿

29.02.2016  12:02
张海胜 - 新浪吉林
来源: n.sinaimg.cn
张海胜

    城市晚报讯 28日上午,在长春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海胜作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长春市大局,着力服务保障长春新一轮振兴发展。突出服务重大项目,主动对接长春市181个重大项目,深入到一汽、轨道客车、大成等重点项目和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和预防服务378次,助力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突出服务民营企业。促进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建设,与新华能源、冷弯型钢等515家民营企业沟通搭建联系平台,开通“绿色通道”,依法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防控法律风险216个。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净化政治生态。立案查处职务犯罪417人,其中,处级以上要案45人,犯罪金额5万元以上的大案345人,大案要案同比上升14.3%。查办的8名厅局级领导干部犯罪案件产生较大影响。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犯罪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惠农扶贫、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341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5亿元。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着力构建检察主导的指控体系,严守防冤防错底线。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404人,依法批准逮捕462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922人,决定提起公诉7691人。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不批捕578人、不起诉75人。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96件。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共起诉91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16年,长春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市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突出强化服务职能,保障振兴发展。突出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突出深化检察改革,提升司法公信。保持改革韧劲,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探索检察官司法办案组织模式、管理机制,深化实化细化配套制度,切实落实司法责任。突出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司法能力。主动适应从严治检新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

   城市晚报记者 郭美佳/报道 李煦/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