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16年造林准备工作的通知
吉林造〔2016〕106号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管)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林业局,吉林森工集团,厅直属有关单位: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开展清收林地还林工作的攻坚年,造林任务重,工程项目多,实施难度大。当前即将进入造林季节,为保质保量完成年度任务目标,请各地、各单位充分利用有限时间,立足抢前抓早做实,全面抓好2016年造林准备工作,为春季造林打下坚实的基础。现根据厅领导意见,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责任目标落实要到位
要抓住植树节的有力时机,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对清收还林的相关要求和政策要进行公告和公示,营造关心支持造林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层层召开专题会议,完善落实各级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林业干部技术包保责任制和问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将目标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头。所有造林地块的准备工作都要明确到分片包保领导、具体责任人、技术负责人。领导和技术责任制要张榜公示,增强透明度和制约力。要千方百计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造林工作需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大力支持,增加造林的地方投入,并把林业部门的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造林工作有序推进。
二、地块踏查落实要到位
要本着“应还尽还、及时早还”的原则,对今年的还林任务做出科学安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村组、小班、地块。要抓紧搞好踏查设计,严格按照规程编制造林作业设计,合理确定苗木规格、整地方式、栽植密度、树种配置,确保设计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造林前,基层林业部门要与清收林地的还林主体签订协议书,明确还林位置、面积、树种、方式、标准和管护责任,确保及时保质保量还林。三月末前,协议的签订、地块位置、面积、造林树种、密度的确定、技术包保工作要逐地块落实到位。
三、苗木供应监管要到位
要根据还林计划,做好苗木需求统计,明确每个乡镇场村地块的用苗品种、数量、来源,超前做好苗木采购、调拨等相关准备工作。要加强造林苗木质量和起运各个环节的监管,严格实行种苗验收合格证、植物检疫证和种苗标签制度,从源头上把住苗木质量关。要坚持就近用苗,用好苗,要尽力缩短苗木起运过程,暂时不能造林的必须假植,特别要避免长途运输苗木,苗木外调率要控制在最低范围,防止关系苗、人情苗,杜绝弱苗、病苗等不合格苗木造林,全面提高良种壮苗使用率。中西部杨树防护林带造林更新要使用大苗造林,东部山区要推广珍贵树种造林,加大混交林的比例。
四、技术培训要到位
要针对近年来林业干部较新,造林主体掌握营造林技术较少的实际,组织开展多层次的营造林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和造林主体的营造林技能,力争做到包片领导和技术人员在造林前至少培训一次。要超前制定造林各环节的技术细则,规范好造林工作,要抓好整地工作,因地制宜确定整地方式,严格保护原生植被。西部干旱地区要立足抗旱保墒,做好水源准备,积极推广运用地膜覆盖、滴灌微灌、坐水打浆造林等节水抗旱综合技术,提高集水抗旱造林能力。
五、政策落实要到位
要不断探索创新造林机制,在保证造林质量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出台鼓励扶持造林的政策措施,把造林与农民增收有机结合,提高造林短期效益,依靠利益驱动推动造林工作,化解造林地落实困难、造林投资渠道少、投资标准低等难题。西部地区可以探索营造具有经济效益的兼用林;农田防护林建设区可实行农田防护林短期经营采伐试点,探索中部建立木材生产基地的新路子;要推广造育结合的林苗一体化政策,充分调动方方面面营造林的积极性。
六、督查指导要到位
针对目前造林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要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分析,推广成功经验,制定完善措施。要加强造林各个环节的督促和指导,组织力量深入实地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准备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确保按时用上苗,栽好苗,造好林。省林业厅拟在近期组织力量深入各地督导地块、苗木、资金、组织等落实情况,并实地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地方,将全省通报批评,并跟踪督促整改。要做好调度、统计、分析工作,加强调度指导,及时通报造林准备进展情况,确保高质量完成今春造林任务。
吉林省林业厅
2016年3月9日
吉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