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回眸
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紧扣发展,紧贴群众,依法履职,改革创新,积极而为,扎实工作。一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2个,开展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23次,圆满完成了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实现通化全面振兴、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做出了积极努力。
围绕发展大局,突出监督重点。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抓住加快转型升级这条主线,把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推动打造通化经济升级版。着力监督经济发展,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促进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提升。着力监督城市发展,推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推进城市品质提升,可持续发展。着力监督水源保护,持续推进哈泥河水源保护工作,切实保障城市饮用水源的安全。
围绕改善民生,注重监督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促进民生改善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关切百姓住房问题,专项视察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物业管理工作、完善城市功能等工作进行了监督。关切全民健身问题,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关切社会管理问题,创新社会治安防控体制机制,为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关切群众信访问题,坚持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分管领导亲自接待群众来访,对重点信访案件加强督办,促使一批民生个案得到妥善解决,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围绕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市。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审议了计划预算报告、土地收储、暖房子工程举债风险和石油补贴等重大项目,分别作出相应决定。依法推进规划管理。检查和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促进市政府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部分专项规划的编制及备案工作。依法保障老年人权益。检查和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针对实际问题,提出了加大对老龄事业发展的政策倾斜力度等四个方面20条具体意见和建议。依法监督司法行为。通过听取审议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分别提出审议意见,推动审判机关进一步提高行政审判质量,推进民事诉讼监督工作科学发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通化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等4件规范性文件和《通化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了备案审查工作。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全国、全省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通化建设的决议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推动了法治通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