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起高速上开车部分违法行为罚款有所提高

06.01.2015  12:52

1月5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吉林大队获悉,新修改的《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已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办法对于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进行了一些调整。

  1月5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吉林大队获悉,新修改的《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已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办法对于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进行了一些调整。

 

  据吉林大队宣传处民警介绍,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除了处15日以下拘留外,罚款由原先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年检标志、强险标志的,罚款由2000元提至3000元;使用其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年检标志、强险标志的,罚款由2000元提至5000元。

 

  (记者/马英 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