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2015年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启动
07.01.2015 20:40
本文来源: 中国吉林网
1月5日,记者从吉林市卫生计生委获悉,我市2015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已全面启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于1月15日前,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人双方或单方户口簿、身份证、婚姻及生育证明、死亡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村、乡、县级按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程序进行审批。
1月5日,记者从吉林市卫生计生委获悉,我市2015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已全面启动。
据介绍,今年我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主要针对两种情况群众:一是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后,按每人每月80元发放奖励扶助资金。二是针对城乡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后,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按城镇每人每月270元和农村每人每月150元发放特别扶助资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按城镇每人每月340元和农村每人每月170元发放。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可按确认程序进行个人申报,坚持自愿申报原则。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于1月15日前,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人双方或单方户口簿、身份证、婚姻及生育证明、死亡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村、乡、县级按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程序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有关部门12月底前发放奖励扶助资金。(江城日报记者/臧龙)
本文来源: 中国吉林网
07.01.2015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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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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