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确定2016年艺术类招生计划

29.12.2015  11:02

  12月23日,长春理工大学召开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会议。校长于化东,教务处处长杨勇、副处长侯玉秀、副处长兼招生办主任贾彦彬,文学院院长杨燕翎、党委书记于银龙,纪检监察办公室副处级纪检员茹凤莲,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杨晶等参加会议。   会上,贾彦彬做了关于长春理工大学2015年艺术类加试情况的说明。长春理工大学2015年艺术类加试由校招生办组织协调,文学院艺术设计系专业教师参与,计划财务处人员负责收费转款,纪检审计人员全程监督,各部门共同协作,在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圆满完成了加试工作。   会议传达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并讨论确定了2016年艺术类分省招生计划。经过与会人员充分研究讨论,确定2016年长春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在山东、河北、湖南、江苏、浙江、山西、江西招生120人。其中,面向山东、河北、湖南、江苏四省,在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进行招生,采用美术校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的综合成绩进行招生录取。面向浙江、山西、江西三省,在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进行招生,采用省级美术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的综合成绩进行招生录取。   于化东在总结时指出,艺术类专业的设置有助于学校学科结构的优化,对学校长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学校相关部门要进一步领会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印发的相关文件精神,规范考试制度,确保艺术类加试公平、公正、公开。在学校拟定的试点招生省份,开始使用省级美术统考成绩进行录取,对于生源质量好、就业情况理想、文化底蕴深厚的省份应有所侧重。  

 

作者:秦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