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6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吉林科产〔2016〕39号
各市(州)林业(管)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林业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林业局,白城市芦苇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政通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深化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春节、“两会”重点时段平稳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开局,按照省安委会统一部署,就全省林业行业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职责明晰、责任明确的安全监管防控责任体系;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副职领导“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严格执行林业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把安全生产作为本行业工作的重要指标,纳入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大安全生产在工作考核和评优评先中所占权重并实行“一票否决”。
二、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厅直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针对林区冬季旅游、林业生产和公众活动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确保林业生产安全。要针对林区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森林旅游设施等,开展全面彻底的排查和整治。特别是对安全通道、消防设施、警示标识等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加强林区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保障基础设施运行安全。要加强对林区道路、车辆、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暖等与林区群众生活和旅游安全密切相关基础设施的检修和维护,确保林区生产生活安全。
三、加强忧患意识与责任意识,对烟花爆竹燃放进行监管。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即将进入燃放旺季,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监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30号)精神,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对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监管。同时加强林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储存、运输等各环节进行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应急管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厅直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广泛进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认真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质准备工作。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近日,省厅领导将深入到各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也要深入到所辖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好开头、好起步,推动全省林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持续稳定好转。
吉林省林业厅
2016年1月28日
吉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6年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