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关于报送2016年度用水总结和2017年用水计划申请的通知
吉水节函【2016】52号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报送2016年度用水总结和2017年用水计划申请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水利(水务),各县(市)水利局,各有关取水单位: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利部《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吉林省节约用水条例》和《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16年度用水工作总结和2017年用水计划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于2017年1月20日前将2016年度的用水总结及2017年度计划用水申请上报省水利厅节水处(见附件1),并组织辖区内取水户开展2016年度用水总结和2017年度计划用水申请工作。
二、请各省管取水户(省直收和委托征收水资源费取水户)提供2016年度用水总结,填写2016年度《取水许可年度检查统计表》(见附件2)一式3份。根据年度生产计划提出2017年取水计划申请,填写《取水计划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3份。请将上述材料和表格于2017年1月10日前报送省水利厅节水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请各取水户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取水总结和计划申请工作,用水总结和取水计划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
四、2017年度取水计划经省水利厅核定下达后,取水户要严格执行,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因生产规模扩大等原因需要增加取水量的,应在增加取水量一个月前,向省水利厅提出超计划取水申请并填报《超计划取水申请表》(见附件4)一式3份,待省水利厅批复后方可取水,否则依法进行处罚。
联系人: 弓 健
电 话: 0431—84994068
传 真: 0431—84994066
电子邮件: jljsb84994136@163.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水利厅节水处(长春市卫星路3726号)
邮 编:130033
附件:1.×××市(州)县(市)2016年度计划用水情况和计划用水执行情况表
2.2017年度取水计划申请表
3.2016年度取水许可检查统计表
4.2017年度超计划取水申请表
吉林省水利厅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