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召开2017年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会

06.03.2017  18:03
各市(州)环保局、各县(市、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工作分管领导及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参加本次会议   陈绍辉副厅长在会上部署2017年环境监察执法重点工作任务   省环保厅召开2017年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会   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顾恩大做全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2017年2月24日,省环保厅召开2017年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会,会议旨在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及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6年全省环境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省环保厅副厅长陈绍辉、省环境监察总队、各市(州)环保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环保局,各县(市、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工作分管领导及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上,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顾恩大做全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情况报告。他指出,2016年,全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以贯彻落实《环保法》为主线,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强化机制建设,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推动环境问题解决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17年各地环境监察部门要发扬担当精神,进一步动员全体监察人员鼓足干劲,全力以赴,为实现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发挥积极作用。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两项重点任务,三个机制建设,四个专项行动,五项基础建设,做好重点工作。

  陈绍辉副厅长在会上做重要讲话,部署2017年环境监察执法重点工作任务。陈绍辉副厅长强调,全省环境监察人员要更加明确职责定位,更加强化使命和责任担当,在开拓创新中汇集力量,在攻坚克难中体现价值。要从三个方面不懈努力,寻求突破。要精准执法,着力破解难点问题。执法要严、症结要准、措施要实。要精细监管,切实提高环境执法效能。工作中要转变方式、细化责任、压实“网格化”、深化“双随机”。要精心服务,全面体现宗旨初心和责任担当。为改善环境质量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