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19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02.04.2019  23:5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2019年清明节放假具体安排为:4月5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

  节假日期间,提倡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落实好防火等安全保障措施。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