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的士20日起可申请2014年油补资格审查

19.11.2014  12:47

   城市晚报讯 18日,记者从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了解到,2014年度城乡道路出租车燃油消耗统计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开始。据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汽车管理处业务科薛凤山科长介绍,为保证2014年度出租汽车燃油消耗统计申报工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报工作分为补助资格审查和燃油消耗申报两个阶段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或未通过燃油消耗资格审查将不能进行2014年度燃油消耗申报,不能获得2014年度“油补”。

  据介绍,长春市区出租汽车企业需要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输入企业补助资格认证信息,企业所属车辆由本企业进行燃油消耗补助资格申请。出租汽车个体经营者到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业务大厅进行出租汽车燃油消耗补助资格申报,需携带道路运输证原件、运营许可决定书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工商执照副本原件。

  “油补”资格申请时间,从2014年11月20日起至2014年12月26日止。朝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在11月20日至11月27日进行;南关区、净月开发区在11月28日至12月5日进行;二道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在12月8日至12月12日进行;绿园区、汽车产业开发区在12月15日至12月19日进行;宽城区及各区补录在12月22日至12月26日进行。2014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为2014年燃油消耗补助资格审查期。

  长春市区经营者的“油补”申报时间为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30日。各县(市)、区运输管理所(出租办)需要于2015年1月30日前完成本辖区内申报工作。2015年2月2日至2月13日为数据公示期(节假日休息)。

  (城市晚报记者 刘佳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