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14年污染减排成工作效获环保部肯定

21.01.2015  07:44

中国吉林网讯 日前,环保部污染减排核查组来到长春市,对2014年污染减排工作进行实地检查,通过核算减排指标、现场查看设施,对长春市污染减排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2014年,长春市政府专门下发《关于落实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通告》,全面落实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确定全市323个重点减排项目,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和完成时限,及时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减排项目管理台账。市政府又出台了《长春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明确全市各级政府减排责任主体,将减排任务、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建设、减排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作为考核重点。市政府明确规定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规定市辖区内不再审批4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项目。在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中要求,通过“煤改气”“煤改电”等方式加快淘汰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为保证减排项目建设和减排设施投入运行,全市共投入了19.52亿元减排资金,市政府还组织环保、畜牧等部门建立督察督办联动机制,协同推进减排设施建设。

据了解,今年1月1日起,被称为中国史上最严格的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开始实施。长春市环保系统将根据新环保法规定,全面加强监管执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让铁腕执法成为新常态,切实依法管理和保护环境。

严格”是新环保法的最显著特征,在新环保法实施之际,长春市环保系统也注重健全环境监管机制,着力构建环境执法立体化模式,将加快与公安、纪检监察、检察、法院等行政司法机关建立相应的制度、机制,形成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强劲合力。

长春市环保系统还将加大现场监察执法力度,建立全覆盖的网格化管理格局,采取日常巡查、夜间暗查、错时抽查、专项检查、回头突查和全面排查等方式,加大立案处罚、挂牌督办和列入黑名单、信息公开等行政措施,强化环境执法效力。

此外,长春市环保系统还将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对于重点污染源的监控和监管,将保持高压态势。与此同时,加大环境执法力量和资金、技术、装备投入,完善基础保障、制度建设、行政业绩、执法成效等考核指标体系,全方位提高业务知识、执法手段等内容,以更好地适应建设法治环保的新需要。(记者 卢玉鸽/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