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7年水利风景区安全工作的通知

11.05.2017  14:01

吉水综事〔2017〕314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水利(水务)局,各县市水利(水产)局,各水利风景区:

为做好全省水利风景区安全工作,进一步细化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措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扎实做好水利风景区各项安全工作

各地水利风景区主管部门及水利风景区管理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时刻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各地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落实部门责任。要对辖区内水利风景区安全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要把保障安全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将景区安全责任制和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并逐级抓好落实,有效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水利风景区安全工作平稳有序。今年省水利厅将把景区安全体系建立及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纳入水利风景区的评审工作中,严格审查申报水利风景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制度、防汛措施、应急预案等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并对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二、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切实做好水利风景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安全监督检查

隐患是未发生的事故,隐患不除难保安全。各地要认真细致的做好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做到深入现场查细节、查实情、查漏洞,列出清单,建档立案,存档备查。要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大检查工作力度,着重检查水利风景区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警告、警示标志标识)、森林防火、溺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危险区域,对水上旅游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和重要岗位操作人员要检查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安全培训,是否持证上岗,以及对安全规定执行情况。同时还要检查旅游预测预报、游客疏导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及执行等情况。要抓好景区内接待游客的宾馆、饭店等人员聚集场所防火和娱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对达不到安全(卫生)要求的设施一律停止使用,不能完成整改的要责令关闭取缔。省水利厅将不定期组织开展水利风景区安全检查工作,加大问题整改力度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做到“宁查百遍、不漏一点”持续巩固现有成果。

三、完善景区预报、预警、预防安全应急体制机制,加强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目前,我省已逐步进入旅游旺季,对水利风景区安全来说风险系数增大,各水利风景区管理单位要加强与防汛指挥机构、水文、气象等部门密切联系,进一步加强对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严防因大风、暴雨、山洪等引发的次生灾害事故。各地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补充修订,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紧急情况下的风险决策、应急处置能力,减少、减轻自然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对水上游乐项目及场所要根据降雨预报情况,如有暴雨、狂风等恶劣天气,要及时关闭危险旅游景点和游览项目,同时放置好警示标识并加强管控,避免人员进入危险区域造成不必要的安全事故。如遇突发恶劣天气(事件),景区管理单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灾害来临时,能够快速、有序撤离游客,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伤亡和损失。要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经常检查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要科学预测节日、假日期间游客数量,控制高峰时段客流量,合理疏导游客,严防拥挤踩踏、溺水等事件发生。

全省各级水利景区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实时督促检查,强化监管,做到检查无死角,保障措施得力,继续巩固良好的安全态势,为全省水利风景区安全工作作出贡献。

 

 

 

 

 

吉林省水利厅

2017年5月8日